新都酒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时间:2009-05-2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新都酒店[0.000.00%]股票5月11、13、14日三天股票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09年5月15日停牌。
  

 

新都酒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新都酒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7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与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

    公司就上述事项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回函和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回函,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和李聚全先生享有自南银公司处回购瀚明公司股份的权利;截止目前,瀚明公司的原股东仍没有明确表示将在回购协议的截止日前对瀚明公司的股权进行回购。

    如瀚明公司原股东和李聚全先生没有在2009年5月29日前按合同约定实施并完成回购行为,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南银公司将与瀚明公司原股东或李聚全先生将共同协商处置瀚明公司名下的公司股份。南银公司与瀚明公司原股东或李聚全先生目前仍未对后续事项进行协商,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6615万股已于4月27日解除限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其计划未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对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做出详细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期未与任何其他公司就转让公司股份签署任何相关文件;上市公司近期没有定向增发的意向,公司主要股东也没有提出定向增发的事宜;近期未存在与其他公司就重组公司事项进行洽谈的情况,也没有签署任何相关文件;近期也没有向公司资产注入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近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公司2008年度主营业务亏损,但整体经营业绩因存在一定的非经常损益而盈利;由于深圳整体酒店业经营不景气,公司预计公司2009年半年度业绩仍然为亏损;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止,公司财务状况未得到实质性改善,经营困境未能得到有效扭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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