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集团及温泉酒店考察报告

时间:2009-05-08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一、云南省旅游集团基本经验

1、云南省旅游集团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旅游集团很多,有省政府和市、州政府组建的集团,旅游企业发展壮大组成的民营旅游集团以及其他行业的集团向旅游行业的渗透。

云南省有三个省政府全资组建的集团,分别是:云南省旅游集团,云南省旅游投资开发集团、云南旅游产业集团。今年,政府计划将这三个集团整合为一个集团,但尚未运作。

云南旅游集团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由省政府于1996年8月设立,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及方式:招徕接待外籍游人及国内游人旅游业务,组织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住宿、饮食、娱乐、旅游客运、游船及综合性旅游服务;代售飞机、火车票;酒店管理;旅游景点及旅游商品的投资开发。

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委、省政府为实现云南省旅游业二次创业战略目标而成立的专业投资公司,是云南省发展重点旅游项目的政府性融资平台和投资主体。公司的发展目标是紧紧围绕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积极开发增量旅游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存量旅游景区、景点;同时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为加快云南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公司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组建的专业性旅游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47,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5%;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为一室三部,即:办公室、财务部、规划发展部、投资管理部。

    公司在贯彻政府战略意图的同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机制、企业主体”为基本原则,以开发云南核心旅游资源,打造高水平旅游产品为目标,实现“十一五”期间旅游投融资重点项目30—50个,直接投资120亿元,带动投资180亿元以上,实现公司直接投资及带动投资总规模达300亿元的目标。

云南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云南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公司将借鉴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发展的经验,充分利用云南旅游的品牌优势和公司作为云南旅游骨干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主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引入增量资本,做强主业,改革创新等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云南省旅游业二次创业搭建平台,开发创新一批优质旅游产品。近期重点发展景区景点、酒店、旅行社和旅游运输四块主营业务,下一步将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房地产、旅游商品、文化传播等业务,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云南旅游支柱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

云南各市州也分别建有旅游集团,我们此行利用参加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的间隙与迪庆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

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州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经营全州国有旅游资产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州人民政府的旅游投资主体和融资平台。公司于2006年2月26日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公司拥有迪庆国投宾馆、普达措景区、梅里雪山景区等实物资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精品工程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并开展国内旅游业务。

除上述政府组建的旅游集团之外,云南省的旅游集团还有两类。一类是由旅游企业发展壮大组成的民营旅游集团,如康辉旅游集团;另一类是由其他行业的集团向旅游行业的渗透,如红塔集团、云南电力集团、昆明百货大楼集团。

2、云南省旅游集团基本经验

云南省旅游集团的发展总的来看,仍处在发展的初期。据昆明市旅游局相关领导介绍,云南的旅游集团,除原世博旅游集团(已并入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民营旅游集团或按民营方式运作的旅游集团之外,政府组建的旅游集团的运作都还处在探索阶段,集团规模效益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在旅游集团的运行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特别值得借鉴和反思:

(1)处理好集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是旅游集团能否良好运行的关键。

旅游集团所涉及的利益关系众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集团利益:即旅游集团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自身生存发展必须的利益基础。②相关企业利益:民营旅游集团往往是企业自身发展所导致的自然结果,集团所属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对比较明确,利益划分也相对较协调。而政府在创建旅游集团时,往往首先注重规模效益,有时为了使集团迅速组建、运行,往往在没有明确相关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便比较生硬的组建了集团。③省、市(州)、县政府以及当地群众之间的利益划分:旅游集团所涉及的资产往往分属于不同级别的行政机构,不同地域的行政机构和不同部门的机构,同时又与当地群众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利益关系相当复杂。

云南的旅游集团一般都下属有景区、酒店、旅行社、演艺公司等旅游企业,其中景区基本上属于县级政府所有,当地政府在景区收益上和集团公司矛盾相当突出。以著名的石林风景区为例,该景区曾经加入了云南省旅游集团,在集团公司期间,石林景区门票由县上收取,索道、饭店、购物等其他经营项目都由集团公司负责。但由于利益关系没有协调好,最终在加入集团两年后又从中分离出来。有时在进行景区开发时,由于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都受上级政府管辖,在开发过程中,为了尽快完成景区开发任务,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都会不分彼此,不计利益的完成景区建设任务,但当景区建设完成后,利益矛盾便会暴露出来,影响了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的合作。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发普达措国家公园、梅里雪山时,投资、建设都以投资公司为主体,在利益分配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现在公司在门票和经营项目上都起主导作用,目前运行良好。

总的来说,云南旅游集团在投资新建旅游景区时,基本上形成了这样的原则:外部交通可进入性,由省、市、县三方共同出资解决;内部交通和其他经营项目,按投资收益一致性的原则进行利益划分。

(2)规划先行,统一经营,是旅游集团运作成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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